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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内城区1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上经济适用房
●全市1.7万户特困家庭享受廉租房
本报南昌讯记者肖苏萍报道:4月7日,南昌市举行《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与市政府签订责任书。市政府决定,今年内城区建设8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确保70万平方米,让1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享受政策。同时加大廉租房制度建设,确保全市1.7万户特困家庭享受廉租房,其中城区困难家庭2000户。
南昌市高度关注民生,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年初向社会公开承诺抓好8个方面的53件实事,其中就包括实现1万户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买到经济适用房和1.7万户特困家庭享受廉租房。目前,南昌市城区已经在城东、城南、红谷滩及昌北区域规划了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城外各县也确定了具体的建设数量。南昌市自推行廉租房制度以来,得到建设部的充分肯定,今年,南昌市不仅在城区进一步加大力度,而且延伸到了4个农业县的城镇。
为了保证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政策的落实,南昌市加大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行政府责任制,各县区、开发区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相应机构,层层抓落实。市政府同时规定,对执行不力、责任任务不达标的县区将暂停或减少该县区2008年经营性土地供应。4月7月,南昌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廉租房制度专业培训班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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