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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浦发”、“光大”、“深发展”3家银行已制定出即将实施的“第二套房”认定标准。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将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即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已购置房产,另一方再次购房仍视作第一套;此外,之前已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贷款的房产,均不作为第二套房的认定参考项。
那么,南昌各家商业银行将按照什么标准界定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还贷是否会受影响?昨日,记者致电了浦发银行上海总部,一周姓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各地政策不相同,具体政策要咨询各分行网点。随后,记者联系了浦发南昌分行业务部涂先生,他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接到总行传达的指示,当记者问到是否将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时,涂先生表示:“目前,我们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是以户为单位来衡量的,首付情况根据风险系数来确定,一般是首付30%。”
来自工行的消息也显示,迄今为止,该行的房贷细则仍有待最后敲定。
记者随即在街头采访了多位市民,市民胡女士告诉记者:“想买第二套住房,但是针对目前还没有落地的政策,要等等看了。”对此,业内人士也表示,在政策尚未明朗之前,一些准备换房改善生活的购房者可能会推迟购房计划,“肯定是谨慎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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